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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代駕 周孝安酒駕0.28觸法遭判刑2月
▲藝人周孝安於錢櫃飲酒後欲移車遭逮。(圖/翻攝畫面)
- 記者林梵墨/綜合報導 2025-11-25 10:39
[NOWnews今日新聞] 藝人周孝安近日因涉及酒駕案件,被台北地方法院以《刑法》公共危險罪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這起事件雖發生於上月,但隨著簡易判決結果在近日出爐,再度引發社會關注「移車是否仍構成酒駕」的法律議題。
判決書指出,事發於10月24日凌晨3時50分,周孝安與友人在錢櫃KTV聚會後準備離開,因找不到代駕服務,只想將車輛從臨停位置挪到合法停車格。他在駕車行經忠孝東路四段26巷口時,因變換方向未打方向燈,引起巡邏員警注意,隨即被攔下盤查。警方靠近車輛後聞到明顯酒味,依法進行酒測,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8毫克,超過法定標準0.25毫克,因此依現行犯逮捕並移送法辦。
周孝安到案後坦承飲酒,也不否認自行駕車移動車輛。檢察官認為行為已符合《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所規範之構成要件,即「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時,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罪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目前可上訴。
法律界人士指出,酒精濃度標準是酒駕罪成立的關鍵。依照現行實務,只要發動車輛並上路,即屬「駕駛行為」,不因移動距離短暫、目的單純或是否造成實際危害而影響定罪。過去判決亦多次強調,即便是為「挪車」、甚至僅短程移動數公尺,只要酒精濃度超標,仍然構成公共危險罪。周孝安本案的0.28mg/L濃度已超過門檻,因此法院判決也在預期範圍內。
周孝安現年41歲,2001年從《我猜我猜我猜猜猜》踏入演藝圈,陸續演出《C.S.I.C鑑識英雄》、《我的愛情不平凡》、《國際橋牌社》等作品,並曾以《C.S.I.C鑑識英雄》入圍第50屆金鐘獎戲劇節目男主角獎。他在私人生活方面,2021年與「象迷娘」陳天仁閃婚,育有一女「小胡椒」,2023年兩人宣告離婚,強調彼此仍共同承擔父母角色。
判決結果曝光後,有網友認為此案凸顯「移車仍屬酒駕」的法律嚴格性,也引發部分討論認為代駕等待時間過長可能讓駕駛萌生僥倖心態。警方與法界均強調,飲酒後切勿抱持「短程不會怎樣」的想法,避免類似違法風險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