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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少校偷吃女鄰居!判賠6萬還掰了退休金
▲高雄市後備指揮部。(圖/翻攝Google Maps)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11-20 16:12
[NOWnews今日新聞]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一名已婚莊姓少校政戰參謀官,2022年以出差為由向太太借用汽車,實際上載住家大樓的女鄰居出遊還睡同一個房間,玩完沒回家,直接住進女鄰居家中空房,住了3天後,元配剛好在社區地下停車場「抓猴」,當場撞見丈夫與女鄰居在一起,嚇得女鄰居衝逃生梯離開。少校妻子向先生與女鄰居求償獲賠6萬元,軍方得知莊姓少校婚外情,對他記大過、考績打丙上並勒令退伍,讓他的數百萬退休金泡湯,他不服懲處提起行政訴訟,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敗訴。
莊姓少校在高雄市後備指揮部擔任政參官,但家住台南,他與太太結婚14年後婚姻拉警報,自稱夫妻關係不佳、受到精神折磨,連帶影響工作,繼續跟太太同住會壓力很大,為了避免身心狀況惡化,想找其他地方住。
2022年12月7日,莊姓少校開車載同一棟社區大樓的張姓女鄰居出遊台東3天,卻瞞太太他要出差。張姓女鄰居的母親、母親友人也參加這趟台東之行,總共訂了2個房間,其中一間是莊姓少校跟女鄰居共宿。
莊姓少校聲稱,旅遊台東期間,他問張姓女鄰居家中空房能不能分租給他,得到同意,因此12月9日回台南後,他就住進女鄰居家裡。
2022年12月12日,莊姓少校開車載女鄰居回到社區,毫不避諱停進他家專屬的停車格,碰巧太太也回家,在地下停車場當場抓猴,莊姓少校跟太太解釋,他只是暫時把家中物品放鄰居那邊,現在要拿回來,至於張姓女鄰居乘機從停車場逃生梯離開。
元配打官司離婚、並向莊姓少校、張姓女鄰居求償300萬元,法院調查,莊姓少校住女鄰居家3天,確實有分房睡;他台東之行的合照中,都沒有跟女鄰居摟抱、搭肩等逾矩行為,女鄰居母親作證也說,沒聽到女兒跟莊姓少校有任何親暱的稱呼,但莊姓少校與女鄰居在台東共宿同房2晚,已侵害元配的配偶權,判賠6萬元確定。
後備指揮部則在2023年10月記莊姓少校1次大過,11月開考績會決定當年考績為丙上,莊姓少校認為懲處太重,沒有考量他歷年來考績職務表現甚佳,累積1勳章、3獎章、1獎狀、1大功、11記功、45嘉獎,考績應改打乙等,在訴願遭駁回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
北高行法官調查,後備指揮部督察室2023年8月接到台南地院的開庭通知,才知道莊姓少校婚外情,因此召開懲罰評議會,認定莊姓少校無視已婚身分、逾越一般男女分際,已違反軍風紀規定第31點「風紀違失」第2款「違反不當情感關係、未尊重性別互動分際情事者」的規定。
法官指出,莊姓少校的直屬主管對他的考核評鑑是:「消極悲觀,做事被動,缺乏主動,對於自身業務職掌範疇內工作,未能依節點管制完成。」加上後備指揮部的懲處過程已踐行三級考評程序,已經以莊姓少校平時的考核為基礎,再參考年度獎懲記載後綜合分析評定,因此原處分無誤,判決駁回莊姓少校的訴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