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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部隊符戰鬥加給資格 軍方將溯及發放

▲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無人機部隊符戰鬥加給資格,將溯及發放。(圖/記者呂炯昌攝)

▲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無人機部隊符戰鬥加給資格,將溯及發放。(圖/記者呂炯昌攝)

[NOWnews今日新聞] 無人機在俄烏戰爭中大放異彩,國軍也大買軍規與軍用民規無人機,國防部長顧立雄今(13)日在立院備詢指出,國軍無人機部隊為戰鬥部隊轉型而來,因此陸軍無人機大隊、海軍陸戰隊無人機營符合戰鬥部隊定義,8月已報請行政院研擬戰鬥部隊加給,同時追溯編裝核定的生效日發給。

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日邀請國防部進行國軍「編現比提升之具體方案及因應作法」專案報告。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質詢時關切,國軍無人機部隊是否屬於戰鬥部隊,若屬戰鬥部隊是否會規劃發放「戰鬥加給」。

顧立雄回答說,無人機本來就是從戰鬥部隊轉型而來,因此現行陸軍無人機大隊、海軍陸戰隊無人機營符合戰鬥部隊定義,8月已報請行政院並研擬戰鬥部隊加給,同時追溯個部隊編裝核定的生效日發給。

林楚茵詢問,戰鬥加給區分2類型,金額分別新台幣1萬2000元及7000元,無人機部隊為哪一類型。顧立雄回應,戰鬥部隊的定義是直接與敵軍作戰或協助戰鬥支援,所以會定義屬於第一類型或第二類型,會按照不同任務性質給予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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