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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2天賺6萬「月薪贏醫師」 法官重判罵人
▲士林地方法院。(圖/翻攝士林地院網站)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11-12 10:59
[NOWnews今日新聞] 一名月入4萬的蔡姓裝修工人,找朋友與朋友的未成年堂弟加入詐騙集團,以「中獎通知」、「解除分期付款」為由,騙走9名害人75萬3千元,再從中抽成;蔡姓男子召集成員並分派任務,等同詐團「主管」,雖然犯罪所得只有6萬240元,但法官認為這是他2天就賺到的不法收入,換算月薪高達60萬元,已經贏過大部分醫師、律師,如果不重判,等於是諷刺那些為生活腳踏實地、努力工作的老百姓,也是在鼓勵社會大眾加入詐騙產業,因此判刑4年。
依據士林地檢署起訴內容,2024年11月蔡姓男子找方姓友人及友人的未成年堂弟一起從事詐騙行為,他指定朋友的堂弟擔任取款車手、方姓友人則負責收水(收取車手取得的贓款),在12月6日到12月7日之間從人頭帳戶提領9名被害人共75萬3千元,蔡姓男子扣留部分現金後,其餘贓款換成虛擬貨幣,轉交詐團其他成員。
蔡姓男子在檢方偵查期間不認罪,進入法院審理才承認犯行,不過士林地院法官並未輕判,還寫了560字痛斥蔡姓男子,解釋為何判刑4年。
判決指出,蔡姓男子指派收水、取款等任務給兩名共犯,並決定贓款抽成及處理方式,絕非詐團下游的基層腳色,惡性較為重大;近年司法實務對於車手、人頭帳戶提供者的認定越來越寬,判刑也有加重趨勢,蔡姓男子身為詐團幹部,更沒有輕判的道理。
法官認為,蔡姓男子在短短兩天內取得6萬240元報酬,如果以每個月工作20天來計算,月薪有60萬元,顯然已經高過大部分高薪族群如醫師、工程師、律師、法務、會計師,這些職業都需要苦讀多年才有高收入,更不用說一般工作辛苦卻只領取微薄薪資的老百姓,如果輕判蔡姓男子,豈不鼓勵社會大眾陸續投身「詐騙產業」?這無疑是對一般老實守法而在日常生活壓力中載浮載沉者的最大嘲諷,原來恣意行騙他人、賺取違法快錢,處罰也只有這樣?那大家何需腳踏實地、加班兼差?為何要精進自我?乾脆把服刑當作犯罪成本,立刻「棄明投暗」、同流合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