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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1999恐嚇殺蔣萬安!因話務員做這事無罪
▲一名男子打台北市1999市民專線,表明要殺了蔣萬安(左下)、郭台銘(右下),遭檢方以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不過法院認為話務員立刻回報上級並在6分鐘內報警,導致恐嚇犯行中斷,因此判決無罪。(圖/翻攝臺北市文化局網站、蔣萬安、郭台銘臉書)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11-03 13:43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市1999市民專線接到一名男子的恐嚇來電,他說要殺了市長蔣萬安、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警方隔天找到嫌犯,台北地檢署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偵結起訴,不過台北地院判無罪,理由是1999專線的話務員通報上級後立刻報警,恐嚇的犯行還沒讓蔣萬安、郭台銘得知就被「中途攔截」,恐嚇罪是不罰未遂犯的。
事發在去年(2024)11月20日深夜,賴姓男子打1999對話務員說:「叫蔣萬安給我滾出來」、「還有叫郭台銘給我滾出來」、「我要殺了他們」;檢警獲報後約談賴姓男子到案,認定他以加害生命之事,恫嚇蔣萬安、郭台銘,足以令人心生畏懼,涉犯《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嫌。
賴姓男子遭起訴後出庭坦承,他的確說要殺了蔣萬安、郭台銘,但否認這是恐嚇;他自稱長期遭受蔣萬安、郭台銘「透過宮廟以茅山法術監視」,他受到茅山法術的控制,才會打電話到1999,他還說蔣萬安侵害他的身障者權益。
北院調查,賴姓男子在深夜11點47分打到1999,台北市研考會(市民專線所屬單位)在11點53分向台北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報案,隔天警方就找賴姓男子做筆錄,嫌犯「惡害通知」的過程因為已被查獲而中斷,沒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他的恐嚇言論「已到達」蔣萬安、郭台銘;恐嚇危害安全罪不罰未遂犯,賴姓男子在法院審理期間雖坦承犯行,但並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不能以恐嚇罪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