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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辯論終結哽咽致歉 最終結果這天宣布

▲藝人黃子佼涉犯購買未成年兒少不雅影片,今二審開庭,面對相關詢問保持緘默。(圖/翻攝畫面)

▲藝人黃子佼涉犯購買未成年兒少不雅影片,今二審開庭,面對相關詢問保持緘默。(圖/翻攝畫面)

[NOWnews今日新聞] 藝人黃子佼涉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持有未成年兒少不雅影片,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案件經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今(21)日開庭辯論終結,法官宣告將於11月25日上午10時宣判,屆時他能否獲改判免囚備受關注。

庭訊過程中,黃子佼一度情緒激動,泛淚追著其中一名被害人律師,哽咽表示「請幫我轉達我的歉意」、「我懂得被害人的痛」,更坦言因本案「失去一切」,還需支付贍養費。該名告訴代理人則回應,「被害人的人生還沒開始」,語氣沉重。

本案於上午10時32分開庭,11時49分結束。高院審理時指出,黃持有2259部少年性影像,涉及47名未成年被害人。先前檢方偵查時,他曾坦承持有,但在審判階段翻供。一審將其中12名身分不明、未報案的未成年被害人部分退回,檢方認為仍屬法律上一罪,移請高院併案審理。

據了解,黃子佼與47名被害人中已有33人達成調解,和解金總額達數百萬元;黃律師庭後表示「37人都已和解」。然而,部分被害人律師否認此說,指出至少仍有2人尚未和解,且對方律師態度欠缺誠意,甚至以「只剩你們沒和解」等語造成當事人反感。

另有告代痛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2項,主管機關衛福部可對涉及兒少犯罪者提告或介入協助,但在本案中卻未見政府單位出面,形同讓被害人孤立無援。

黃子佼先前因確保審判程序順利,高院在5月裁定加保50萬元、限制出境與出海,加上原有保證金共85萬元。隨著二審辯論終結,外界關注他是否能憑和解進展與悔罪表態,爭取緩刑或免入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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