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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總統車隊違法?徐巧芯:應速釐清滋擾定義

▲高雄民眾拍攝總統車隊,遭警方阻止稱違法,引發爭議。(資料照/記者呂炯昌攝)

▲高雄民眾拍攝總統車隊,遭警方阻止稱違法,引發爭議。(資料照/記者呂炯昌攝)

[NOWnews今日新聞] 仁武分局員警當天在警衛勤務過程中,赫然發現一名男子拿著單眼相機在路邊拍照,此舉由於太靠近警衛路段引起緊張,上前制止,並指稱「拍特勤車隊違法」,影片曝光後在網路瘋傳,引發外界對「維安勤務」與「拍攝自由」界線的熱議。國安局長蔡明彥昨日在立院答詢表示,依《特勤條例》,若維安對象行經路徑可能遭到「滋擾」,維安人員可執行交通管制與查核。對此,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16)日呼籲,警政署與國安局應盡快釐清法律界線。

徐巧芯臉書發文表示,一名民眾在路邊拍攝總統車隊經過,竟被現場員警制止,還被告知「拍特勤車隊違法」。影片曝光後,引發社會熱議,拍總統車隊,違法嗎?根據畫面,員警援引《刑法》第135、136、138、140、141條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指稱拍攝屬於「妨害特種勤務」。但,拍攝者只是站在路旁、拿著手機拍影片,既沒有干擾,也沒有越線,這樣也算違法嗎?

徐巧芯表示,她昨天特別要求警政署與國安局給社會一個明確說法:拍攝總統車隊,是不是國安問題?一般民眾到底能不能拍?國安局長回應,依《特勤條例》,若維安對象行經路徑可能遭到「滋擾」,維安人員可執行交通管制與查核。「但我必須強調,「滋擾」不能無限上綱!」若只是單純拍攝,就被認定違法,那請問以後民眾看到總統車隊,是要把手機收起來、低頭站好嗎?

徐巧芯說,過去幾任總統,也未曾發生民眾拍車隊被制止,如今卻出現警察上前喝斥的情況,這不只違反比例原則,更會造成社會恐懼。她要求警政署與國安局,盡快釐清法律界線:什麼情況不能拍?什麼情況可以?不要讓每一次民眾拿出手機,就被員警指著說「你違法了」。維安重要,但人民的自由,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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