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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大麻分裝廠撲空 檢起訴洩密律師禁緩刑
▲丁啓修律師涉嫌洩密給販毒集團,害檢警搜索毒品分裝廠的行動撲空。(圖/翻攝法律事務所網站)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10-15 10:55
[NOWnews今日新聞] 士林地檢署破獲販毒集團以COACH包從美國走私大麻、步槍來台案,原本鎖定基隆一處毒品分裝廠,在今年6月中指揮警方前往搜索卻白忙一場,現場早在一個多月前就已清空,因此沒查扣任何違禁物品,事後追查發現,集團下游成員委任律師丁啓修當起毒販軍師,將4月底律見的筆記偷偷洩漏給上游成員,讓本案主嫌得以掌握檢警偵辦方向、預定搜查的地點以及共犯名單,才能提前撤走分裝廠,檢方今日偵查終結,以洩密罪起訴丁啓修,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不得緩刑,丁啓修恐得面臨牢獄之災。
士檢指出,本案的俞姓被告、楊姓被告委任律師都是丁啓修,張姓主嫌在今年4月得知楊姓被告收押後,透過丁啓修以律見方式前往看守所,了解楊姓被告的供詞,因此問到檢警偵辦的販毒上游、大麻分裝工廠及販毒據點等案情內容。
丁啓修將看守所律見的筆記帶到台北市中山區一家酒店,交給販毒集團成員閱覽讓對方拍照轉傳,主嫌知道已被檢警鎖定,在5月15日搶先「清場」基隆市安樂區的大麻分裝廠,導致警方年6月18日前往搜索時,因為丁啓修洩密而未扣得任何違禁物、張姓主嫌也得以躲避查緝。
檢方表示,丁啓修涉犯《刑法》第132條第3項的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請法院考量丁啓修身為律師,竟從中擔任另案被告間訊息傳遞的角色,並洩漏偵查秘密給販賣、運輸毒品、槍械集團成員,違反《刑事訴訟法》和律師倫理規範,已非為伸張公義、保護委託人,更非維護受委任當事人訴訟上之權益,丁啓修所為犯行,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嚴重妨害檢警機關偵查及斲傷律師應有的正義角色,而且他犯後並無悔意,請法院對丁啓修從重量刑、不宣告緩刑,以示懲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