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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6918部!男大生變聲誘男網友拍淫片撈錢

▲台中地檢署。(圖/翻攝畫面)

▲台中地檢署。(圖/翻攝畫面)

[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地檢署去年(2024)年底接獲7名男性報案,遭「女網友」誘騙側錄不雅影像,檢警追查發現,涉案「女網友」其實是一名男大學生,以女性口吻釣被害人,深入了解後再使用變聲器從「男聲變女聲」,搭配預先擬好的腳本視訊通話,讓被害男性拍下色情畫面,再轉售牟利;專案小組在男大生今年5月畢業前夕前往他台北市信義區住家搜索,查扣6918部影片、共321名被害者,另外查出他散布販賣203部成人、少年的性影像,全案在今日偵結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本案由中檢郭逵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共同偵辦。 

地檢署表示,2024年12月間獲悉有7位被害人受騙遭側錄及散布性影像並提出告訴,旋即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經調閱洪姓被告金融帳戶資料、社群網站X帳號設立IP位址後,在今年5月14日指揮警方到洪姓被告住處搜索、拘提,當場扣得手機1支、隨身碟1個(內含1484 部性影像)、筆記型電腦1臺(內含154部性影像)、Google帳號3組、Google 雲端硬碟(內含5135部性影像)、MEGA雲端硬碟(內含145部性影像)等物,洪姓被告自動繳回新臺幣12萬5000元犯罪所得。

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續清查傳訊40位被害人、相關證人,查出洪姓男大生為滿足個人私慾及獲利的動機,2022年起設立社群網站X的帳號,招攬網友加入他設立的Telegram群組,刊登他購買、交流所得的性影像販售目錄,以每部200元至2500元價格,販賣成年男子、少年的性影像共203部。

檢方追查,到了2023年,洪姓男大生把他購買、交流的成年男子、少年性影像,重製到Google雲端硬碟(成年男子1339部、少年127部)、MEGA雲端硬碟(成年男子131部、少年14部)、隨身碟(成年男子317部、少年36部)及筆記型電腦(成年男子154部)中,非法散布、販賣、重製他人攝錄的性影像。 

起訴指出,洪姓男大生去年開始在Instagram、交友軟體上,尋找屬意的成年男子、少年網友,以喬裝女性方式攀談,再以預先擬定之影片腳本,配合變聲器軟體同步說話,誘使被害人在視訊過程中製造性影像,洪姓男大生再側錄視訊過程,總共計錄下289部成年男子、32部少年的性影像。

中檢認為,洪姓男大生涉犯《刑法》319條之2第1項、319條之3 意圖營利而散布、公然陳列、販賣、無故重製違反他人意願攝錄之性影像、《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112條第1項、《個人資料保護法》41條(成年人故意對未成年人犯)非法蒐集個人資料、《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6條第1項、第3項之重製及以詐術製造少年性影像、第38條之意圖營利散布、公然陳列、販賣少年性影像等罪嫌。

起訴書批評洪姓男大生自2022年起側錄289位成年男子及32位少年的性影像,散布販賣203部成年男子、少年的性影像,另有大量重製之性影像,總計查扣6918部性影像,被害人數眾多,罪刑重大;被告販賣上開性影像,經由網際網路之匿名性、快速傳播性,更加劇對外散布程度,對於被害人造成永久、無法抹滅之持續侵害,犯行極其惡劣,視法律於無物,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

台中地檢署表示,現今社會對於性影像之男性被害人著墨較少,屬易遭忽視之區塊,而且因為社群網站、通訊軟體使用率普及緣故,導致性影像散布速度加劇,本署對於兒少安全保護及性暴力之防制至為重視,呼籲大眾切勿輕易散布、播送他人性影像,另為保護被害人及有效掃蕩類似案件,如有因相同或類似情節遭側錄性影像之少年、成年男子,可以電話或書面向本署聯繫,本署將儘速受理,對於此類案件絕對速查嚴辦,以保障社會秩序及兒少安全。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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