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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鉅款搬名畫躲債主 張綱維掏空遠航再延押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涉嫌掏空35億元,高等法院裁定指出,他提領鉅款、搬名畫到親友家,還躲避債權人,具保、科技監控不足以確保審判進行,因此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圖/記者陳致宇攝, 2019.05.29)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涉嫌掏空35億元,高等法院裁定指出,他提領鉅款、搬名畫到親友家,還躲避債權人,具保、科技監控不足以確保審判進行,因此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圖/記者陳致宇攝, 2019.05.29)

[NOWnews今日新聞]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公司35億元,2021年以1億元交保、2024年一審判刑14年,上訴二審期間,因多次違反科技監控規定,今年4月高等法院裁定收押,上星期再度裁定延押2個月,因為張綱維提領鉅款、搬名畫到親友家、躲避債權人討債,法官認為讓他交保、科技監控不足以確保審判進行,仍有羈押必要。

裁定指出,張綱維涉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的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的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第336條第2項的業務侵占罪、第342條第1項的背信罪、《民用航空法》第110條之3的未依規定停業罪等罪嫌疑重大,不羈押顯然很難保證審判順利進行與保全執行;高院從2025年4月2日羈押張綱維,6月20日裁定延押,到9月1日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高院認為,張綱維之前交保期間7次違反科技監控規定,違規情節重大;張綱維曾是遠航老闆,而且是樺福集團各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有相當資源及商業人脈,但他遭到限制住居期間,曾不待戶籍地搬到其他地方住,是檢察官問了他才講。

合議庭發現,張綱維還提領過大額現金,將名畫等財產搬到親友住處,更有躲避民間債權人催討債務等隱匿行蹤、資產的行為;加上他一審遭重判,逃亡的可能性很高,認定張綱維有必要繼續羈押,從9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張綱維主張讓他交保照顧罹癌母親,處理民航局要他處理、目前占用機場空間的7架飛機,不過高院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的維護、被告人身自由的保障以及防禦權受限程度後,仍認為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實施科技監控都不足以確保審判或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因此駁回張綱維具保停押的聲請。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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