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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交下」非柯文哲交辦?前秘書長全說了

▲京華城案時任北市府秘書長、現任參事陳志銘出庭作證。(圖/記者劉松霖攝)

▲京華城案時任北市府秘書長、現任參事陳志銘出庭作證。(圖/記者劉松霖攝)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地院今天上午傳喚京華城案時任台北市政府秘書長、現任參事陳志銘以證人身分出庭,對於檢方起訴柯文哲的關鍵之一:都發局公文曾寫「奉交下」,就是柯文哲親自交辦本案的證據,陳志銘說那只是承辦人員的個人用語習慣,實際上那份公文只是從秘書處機要組分辦出去、都發局再回函;從公文交辦單的印章是「辛章」可以研判,並未經過市長。

柯文哲委任律師聽了這段證詞「乘勝追擊」,問陳志銘「奉交下」是否承辦人的「狗腿寫法」?他說要去問對方,但開庭完受訪時表示,柯文哲的「辛章」就是秘書處機要組,柯文哲本人是「正章」,要看授權章: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第8顆章就是機要組,他認為都發局承辦人員「誤會了」。

陳志銘作證還有另一個焦點,柯文哲律師鄭深元提示前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日前到北院的證詞:「容積獎勵要符合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所有容積權就在那個範疇,其他都是創設,創設不合法律」並詢問陳志銘的看法,陳志銘回答「實務上不是這樣」,他舉「南港段策略型產業專用區」給予容積獎勵為例,細部計畫會寫的東西,就是土管沒有的,正因為法律沒有寫,才要都委會審查,這種情形不是台北市才有,全國都有。

鄭深元追問林欽榮是不懂還是弄錯?陳志銘回答不知道,在庭後受訪時則說,看都市計畫書就知道了,全國那麼多本都市計畫書,看了就知道,記者問他會不會擔心今天作證得罪林欽榮?他說今天秉於事實講話而已。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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