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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暴走扔水瓶飆國罵 北檢:嚴正譴責

▲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休庭時情緒失控,飆罵檢察官並摔資料、丟水瓶。(圖/記者劉松霖攝)

▲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休庭時情緒失控,飆罵檢察官並摔資料、丟水瓶。(圖/記者劉松霖攝)

[NOWnews今日新聞] 京華城案今天上午傳喚前台北市副祕書長李得全,就在休庭期間,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突然大暴走,對著蒞庭檢察官質問「我是貪污的人嗎?」並摔資料、丟水瓶、怒罵髒話,讓庭上充滿火藥味,台北地檢署對此回應,嚴正譴責當事人以非理性的言行恣意攻擊檢察官。

火爆場面發生在京華城案3名承審法官暫時退庭的空檔,柯文哲先對著3名北檢檢察官問「我是貪污的人嗎?」接著看到林俊廷頻頻點頭,忍不住罵他「你點什麼頭?」、「林俊言是你弟弟嗎?」並把卷宗丟過去,再罵「X」、拿起水瓶也扔向檢察官的方向;在這段「猛攻」檢方的過程,柯文哲辯護律師的筆電,也因為扔水瓶的動作而遭殃,水灑出來時淋溼筆電。

除了再度開槓檢察官,柯文哲還嗆聲總統賴清德「我絕對不會投降」,坐在旁聽席的夫人陳佩琪見到先生大動肝火,也忍不住落淚,甚至哭倒在旁人懷裡,喊著「你回來啦」,哀傷情緒直到開完庭走出北院仍延續,還在小草面前拭淚。

北檢下午表示,《法官法》第 86 條第 1 項明定,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為維護社會秩序之公益代表人。因此,檢察官依法於法院執行公訴職務,其人身安全與執行職務之尊嚴,應受保障。

參與訴訟之當事人,均應理性進行法庭上之攻防,對於起訴事實或法律適用之爭執,亦應透過訴訟程序具體提出、主張及論辯,由法院為公正客觀之裁判,方為正辦。本署嚴正譴責當事人以非理性之言詞或舉動,恣意對實行公訴之檢察官做人身攻擊,並呼籲當事人應遵守法庭秩序,以維護理性、安全之訴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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