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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11檢遭羈押 工程師、前護理師抗告遭駁

▲工程師戴瑞甯(上)、前護理師林惠珠(下)涉嫌製圖恐嚇京華城案司法官遭羈押禁見,兩人提抗告遭到高等法院駁回。(圖/NOWNEWS資料照)

▲工程師戴瑞甯(上)、前護理師林惠珠(下)涉嫌製圖恐嚇京華城案司法官遭羈押禁見,兩人提抗告遭到高等法院駁回。(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涉嫌製圖恐嚇京華城案24名司法官的工程師戴瑞甯、前護理師林惠珠,7月5日遭收押禁見,2人都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日上午駁回,2名被告確定得在看守所關上2個月。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審以被告2人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串證、滅證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且無法以具保、限制住居或科技監控等手段代替,為保全偵查程序順利進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故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4款、第105條第3款等規定,裁定被告2人羈押禁見。經核與卷內事證尚無不合,認事用法亦無違誤,應予維持,本裁定不得再抗告。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愛妻在7月1日京華城案開庭前墜樓身亡,隔天Threads流傳一張「索命照」,公布北檢11名檢察官的姓名與照片,抹上血痕並揚言「命債、命還」,而且不只這11名檢察官遭受恐嚇,還有另一份「完整版」的恐嚇清單,將審理京華城案的北院法官、裁定羈押被告的北院法官、駁回羈押抗告的高院法官共13人全部放上去。

檢警7月3日在新北汐止逮捕製圖的工程師戴瑞甯,後續在台中北屯逮捕前護理師林惠珠與周姓房仲男友,複訊後周姓男子無保請回,檢方認定林惠珠與戴瑞甯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而犯同法第41條之非法蒐集及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恐嚇行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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