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產業動態
檢舉逃漏稅獎金最高480萬 但5種身分領不到
▲檢舉逃漏稅,每案最高可領480萬元獎金,不過,財政部表示,有5種身分領不到獎金。(圖/記者顏真真攝)
-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2026-03-06 09:39
[NOWnews今日新聞] 為維護租稅公平及遏止逃漏稅捐,稅捐稽徵法明定對於檢舉事證明確,查明屬實,經裁處罰鍰並已繳清入庫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提撥罰鍰金額20%作為檢舉獎金,通知檢舉人限期領取,每案最高獎金以新台幣480萬元為限,不過,財政部表示,仍有身分上條件,有5種身分領不到檢舉獎金。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49條之1第2項規定,5種身分領不到檢舉獎金,包括舉發人為稅務人員、執行稅賦查核人員的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親屬、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發現而為舉發、經前述人員告知或提供資料而為舉發及參與該逃漏稅捐或其他違反稅法規定的行為。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向國稅局檢舉某公司逃漏稅捐,經國稅局查明屬實且裁罰確定徵起罰鍰。之後國稅局發現甲君檢舉資料,因是由具有稅務人員身分的三親等親屬所提供,依規定不得領取獎金,經國稅局發函通知繳回。
因此,國稅局提醒,稽徵機關依稅捐稽徵法第49條之1規定辦理檢舉獎金核發,如發現舉發人資格屬同法第49條之1第2項不得請領檢舉獎金情形,是不會核發獎金予舉發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