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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世棒代表隊團長 辜仲諒有望暫解除出境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圖/翻攝畫面)
- 記者林梵墨/綜合報導 2026-02-04 17:58
[NOWnews今日新聞]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涉入「紅火案」衍生的中信銀行「澄清湖大樓購地案」,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依銀行法背信罪等判刑7年8月,目前案件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高院今(準備程序日)開庭時,辜仲諒另就限制出境一事提出聲請,引發關注。
辜仲諒指出,2026年世界棒球經典賽將於3月4日至8日在東京巨蛋舉行,他擔任中華成棒代表隊團長,需隨隊赴日參與賽事,因此請求法院暫時解除限制出境;若中華隊順利晉級,3月10日至19日還須前往美國邁阿密參與複賽,屆時也可能再聲請延展。庭訊中,辜仲諒甚至在法庭上分析賽程,認為關鍵戰役落在對韓國一戰,法官也回應「當然要贏」,場面一度緩和。
回到案件本身,檢方指控,辜仲諒於2005年間擔任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副董事長時,指示中信銀行向清美國際公司購買澄清湖大樓,實際市值約8.5億元,卻以9.5億元成交,價差約1億元,造成銀行損害。檢方並認定,相關交易涉及關係人操作,構成背信與財務申報不實。
此外,檢方也將鳳山信用合作社、萬有紙廠、華王電機、奕行與奕銘公司等不良債權處理案一併納入調查,認為多名中信金與中信銀高層涉有不法。一審判決中,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遭判8年,中信銀前副總經理林祥曦判9年6月,中信銀證券投顧前董事李聲凱判9年4月。
不過,辜仲諒對一審有罪判決不服,主張自己未實際介入澄清湖大樓交易,相關事務均由他人處理;檢方則針對部分無罪與量刑提出上訴。高院今天整理多項審理重點,包括辜是否知悉實際交易關係、是否造成中信銀及中信金實質損害,以及是否涉及不實財務報告等,案件仍待後續審理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