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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徐名駒揪團與吳乃仁豪奢宴 罰俸2月

▲北檢檢察官徐名駒找4位同事與吳乃仁吃一頓5萬8千元的米其林宴,遭懲戒法院判決罰俸2個月。(圖/記者劉松霖攝,2025.1.8)

▲北檢檢察官徐名駒找4位同事與吳乃仁吃一頓5萬8千元的米其林宴,遭懲戒法院判決罰俸2個月。(圖/記者劉松霖攝,2025.1.8)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前年(2024)年耶誕節隔天邀4名同事齊聚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與人力資源業者陳啟莊聚餐,同桌人士還有曾涉及台糖案的民進黨大老吳乃仁,一頓飯吃了5萬8696元,事件曝光後,輿論批評傷害檢察官形象,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建請罰俸6個月,今天宣判名駒罰俸2個月,大約36萬元。

徐名駒1月8日出庭表示,他因為推動ESD永續教育而認識陳啟莊,陳啟莊一直不知道他是檢察官,都叫他老師或教授;他投身公職以來非常低調,將公部門檢察官身分與私領域教育理念推廣分得很開,發表文章從不自稱檢察官,都用老師的身分參與。

徐名駒說,他曾請陳啟莊吃飯,「我們一直有來有往」,2024年12月26日當天是陳啟莊回請,因為覺得餐廳的價位有點高,他的人格特質是不想欠別人,除了贈送陳啟莊8千元的健康食品,還主動跟陳啟莊表達會結算,之後付了6萬元給陳啟莊。

徐名駒認為,跟好朋友「吃滷肉飯都很高興」,不會想要接受招待,並引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親屬及經常往來的朋友應不受3千元限制,而他和陳啟莊是多年好友。

徐名駒指出,檢評會以他收受財物超過3千元的標準移送並不合理,現在三星級到五星級飯店的一桌婚宴要價3萬5以上,如果一桌10人,1人就超過3千元,對於參加婚宴的司法官,硬要套用3千元上限,會造成1400多名檢察官「陷入危險」,只要一參加婚宴就超過3千元,最危險就是司法首長。

法務部代表蔡妍蓁聽到徐名駒的辯詞,吐嘈他已知陳啟莊會買單,仍帶多名檢察官赴宴,形同慷他人之慨,仍形成接受高價飲宴之外觀,導致輿論批評,陳啟莊是否知道徐名駒是檢察官,不代表這對檢察官的形象沒有傷害,檢察官應自我克制要求。

蔡妍蓁還說,徐名駒花很多時間以婚宴為例解釋《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難道你參加婚宴都沒包禮金?」怎會這樣解釋

法務部建請職務法庭判罰徐名駒現職月俸6個月。法界人士透露,以徐名駒的司訓所期別,月薪大約18萬,罰薪半年是108萬元,而今日判決罰俸2月,換算約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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