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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鳥總」帥兒黑歷史曝!助詐團洗錢被逮
▲籃球教練「鳥總」許智超的男模兒子許祐瑋,不只犯下強制罪遭判有罪,還自願當人頭戶淪為詐團幫兇。(圖/翻攝IG)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6-01-07 16:04
[NOWnews今日新聞] 「鳥總」許智超的24歲兒子許祐瑋,2年多前因不滿女友劈腿「小提琴王子」林子安,約林子安出面談判卻逼迫他發文道歉,當時許祐瑋仍是尚未出社會的大學生,為何法官沒給緩刑的機會?原來許祐瑋並非初犯,恐嚇完林子安之後不到3個月,就去當詐騙集團人頭戶,前年(2024)遭判刑2個月、緩刑2年,原本到今年7月就期滿,不會留下前科,但許祐瑋因為「道歉文」事件,去年年底又被判有罪,法官考量許祐瑋已有前案刑事紀錄,因此這次不宣告緩刑。
許祐瑋在2023年7月26日約舅舅、2名舅舅的友人助陣,前往新北中和與林子安談判,並逼迫林子安用IG公開道歉,「被道歉」事件過後2個多月,許祐瑋在2023年10月6日深夜11點多前往中正紀念堂捷運站6號出口,將他的金融卡放進置物櫃,再把密碼傳給詐團成員,讓被害人匯入9萬6184元,等到被害人發現上當,9萬多元已提領一空,因此向金門縣警局報案。
許祐瑋到案坦承把提款卡放置物櫃、傳密碼給別人,但堅持無罪答辯,檢察官不採信他的辯詞,因為依照一般人生活經驗,如果知道別人不自己開戶卻去蒐集帳戶,很明顯是利用人頭戶作為犯罪工具,許祐瑋放任別人使用他的帳戶存入資金再提領,這就是詐騙集團慣用犯罪手法,媒體有廣泛報導,許祐瑋喊冤並不合理,因此認定他提供帳戶給詐團收取款項,以「幫助洗錢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審理,許祐瑋提供金融帳戶給無一定信賴關係之人使用,造成執法機關查緝犯罪不易,助長詐欺、洗錢犯行,考量他的犯罪動機、手段、被害人損失等危害程度,以及他「當時」並無前科「素行尚可」,仍在讀大學、未婚無子女、與母親及妹妹同住等智識程度與生活狀況,於2024年6月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許祐瑋及檢方都沒上訴,本案已定讞。
許祐瑋成為法院認證的詐團幫兇時,因為之前沒有任何犯罪紀錄得以緩刑,但新北地院2025年12月底針對他強逼林子安道歉案判決時,考量他曾提供帳戶助詐團洗錢,而且緩刑還沒期滿,不符合《刑法》第74條第1項規定得宣告緩刑之要件,所以這次不宣告緩刑,許祐瑋獲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