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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中央造幣廠爆副廠長竊電充車 撤罰敗訴

▲中央造幣廠負責鑄造法定貨幣、紀念幣,3年前副廠長卻因為在廠內使用公家插座為私人油電車充電,捲入竊電爭議遭懲處。(圖/翻攝中央造幣廠網站)

▲中央造幣廠負責鑄造法定貨幣、紀念幣,3年前副廠長卻因為在廠內使用公家插座為私人油電車充電,捲入竊電爭議遭懲處。(圖/翻攝中央造幣廠網站)

[NOWnews今日新聞] 中央造幣廠爆發高層主管公器私用爭議,「二當家」林姓副廠長3年前將私人代步的Volvo XC90 T8休旅車在廠內充電,造幣廠認為違反用電規定,有竊電之嫌,記過2次。副廠長自認遭遇職場霸凌,向監察院投訴,監委在今年4月糾正造幣廠;副廠長同時走行政救濟管道,想撤銷記過的處分,但訴願遭駁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判他敗訴。

中央造幣廠與中央印刷廠都直屬中央銀行,分別鑄造我國法定硬幣與印製鈔券;造幣廠1920年成立於上海,已有百年歷史,1949年遷台,現址在桃園龜山,廠長之下設有2名副廠長,由央行總裁派任,捲入竊電風暴的是林姓工務副廠長。

   ▲中央造幣廠林姓副廠長的私人油電車是這款Volvo XC90 T8,2025年新車價300多萬元,不過在案發時,副廠長駕駛由廠商提供的舊款車。(圖/翻攝volvocars.com)
▲中央造幣廠林姓副廠長的私人油電車是這款Volvo XC90 T8,2025年新車價300多萬元,不過在案發時,副廠長駕駛由廠商提供的舊款車。(圖/翻攝volvocars.com)

2022年8月11日,央行派人到中央造幣廠進行例行性財產查核,發現司機室外的220V電源插座有一條外接電線,由林姓副廠長使用,目的可能是測試他私人的油電車或為車充電。造幣廠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並召開人評會,認定林姓副廠長私自請同仁架設電源使用,決議記過2次;林姓副廠長還因此吃上竊盜罪官司,但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

林姓副廠長不服記過的懲處,提申訴、訴願都被駁,後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架設插座前已向時任的周姓廠長報准,那輛Volvo XC90是廠商提供他代步的舊款油電車,廠商為安全起見,還給了一條檢測線,他接上造幣廠內的接地插座,只是要確認電池狀態,並非充電。

林姓副廠長還說,中央造幣廠從未禁止員工在廠內使用自有電器,也沒為此收過電費;公家機關的公務車電動化是我國重要政策,電動車在廠內充電是「配合政策」不應收電費。林姓副廠長強調,他從2007年開始以私人車輛跑短程公差,共有371次沒申報交通費,個人犧牲奉獻節省不少公帑,與他接電車輛的電費相抵後,他並無不法得利。

   ▲中央造幣廠直屬中央銀行,副廠長由央行總裁派任。(圖/翻攝Google Maps)
▲中央造幣廠直屬中央銀行,副廠長由央行總裁派任。(圖/翻攝Google Maps)

法院調查,造幣廠司機室外的接地插座原本是110V,2022年5月30日,因為林姓副廠長的要求才換成220V,之後他上班期間都會為車子充電,直到央行8月11日查核抓包為止;副廠長雖提出他和周姓廠長在2022年9月22日的對話錄音,想證明事前有得到同意,但當時廠長說:「你說就我同意你、授權給你,那個人家不會去相信,我便包庇了。」因此法官認為,廠長根本沒有同意副廠長公電私用的事。

北高行指出,林姓副廠長更換電源插座為私人車輛充電,已經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20條:「公務員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及21條:「公務員對於職務上所管理之行政資源,應負善良管理人責任,不得毀損、變換、私用或借給他人使用。」等規定,不因檢方認定沒竊電而有所影響,判決中央造幣廠的處分無誤、維持林姓副廠長2次記過。

本案仍未確定,林姓副廠長可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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