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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家骨折1天拆石膏走路 他控詐傷下場出爐
▲台北市社子市場發生攤位糾紛互毆案,其中一人腳骨折卻在一天內拆掉石膏走路,讓另一人懷疑是詐傷而提告偽造診斷證明,最後卻遭到誣告罪起訴。(圖/翻攝Google Maps)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09-22 13:24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市社子市場前年(2023)發生攤位糾紛,李姓男子與仇家互毆受傷,他發現對方自稱腳斷掉、驗傷單寫骨折,腳上的石膏卻在離開地檢署後拆掉,因此懷疑是詐傷,對仇家和醫師兩人提告偽造文書,檢方不起訴後,他反而遭到誣告罪起訴,不過法院認為,李姓男子親眼見到仇家交保後拆除腳上包紮,對於提告內容並非憑空捏造,判決無罪確定。
本案發生在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586巷,李姓男子之前就因為市場攤位問題跟一名洪姓男子積怨已久,2023年7月15日上午10點多,兩人又拉扯扭打,互相把彼此擊倒在地;兩人承認互毆,但洪姓男子說李姓男子還有拿刀砍人,堅持告他殺人未遂。
兩人都上醫院驗傷,洪姓男子的診斷證明記載其中一個傷勢是:「左側腓骨下端隆起閉鎖性骨折」,直到他移送士林地檢署待在拘留室時,腳上仍有石膏、固定架、繃帶和紗布包裹;16號凌晨洪姓男子交保離開,搭計程車回到社子派出所牽摩托車,剛好李姓男子也回派出所要領個人物品,見到洪姓男子兩腳都沒包紮,想起警察告訴他洪姓男子腳骨折,怎麼還能正常走路?衝上前質疑洪姓男子:「腳哪裡跛腳!」、「你哪裡骨折?哪裡骨折?」
李姓男子懷疑洪姓男子偽造傷勢,實際上根本沒有診斷證明書寫的那麼嚴重,在2023年7月17日去派出所告洪姓男子和醫生偽造文書,但檢方處分不起訴。洪姓男子收到不起訴書,才知道李姓男子另外告他偽造文書,反告李姓男子誣告,檢方起訴。
李姓男子喊冤,洪姓男子走路的樣子不像骨折傷患需要助行器,他是有所本才提告;辯護律師主張,洪姓男子自稱腳骨折,卻在很短的時間內卸除腳上石膏,而且他在互毆案中提告殺人未遂,更加深李姓男子懷疑洪姓男子診斷證明書的真假,李姓男子提告只是希望司法查清楚,並非故意虛構事實。
法院調查,洪姓男子在2023年7月16日凌晨0點交保後,因為士檢外叫不到計程車,走到比較熱鬧的地方叫車,但走路時覺得包著石膏很痛,所以拆下右腳石膏,坐計程車到社子派出所要騎他的機車,剛好被李姓男子堵到;法官綜合當時情境判斷,李姓男子目睹洪姓男子一交保就拆石膏,懷疑對方並未腳骨折、診斷證明有問題,進而提告偽造文書的依據並非無中生有,不算故意誣告,因此一、二審都判無罪。
至於洪姓男子告李姓男子殺人未遂,檢察官勘驗監視畫面,只拍到一把菜刀因為李姓男子跌倒而掉在地上,根本沒用來行兇,加上洪姓男子沒有很嚴重的傷勢,檢方認為不構成殺人未遂,以傷害罪起訴互毆的兩人,進入法院審理後,兩人又都撤告,已判決公訴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