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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永續能源基金會爆下對上霸凌 被炒還告

▲永續能源基金會一名高級專員不服解雇而提告,意外揭露他以下犯上霸凌經理還申訴經理霸凌的罕見案例。(圖/翻攝台灣永續能源基金會網頁)

▲永續能源基金會一名高級專員不服解雇而提告,意外揭露他以下犯上霸凌經理還申訴經理霸凌的罕見案例。(圖/翻攝台灣永續能源基金會網頁)

[NOWnews今日新聞] 致力推動台灣轉型低碳經濟的非政府組織「台灣永續能源基金會」,因發布核電支持度創新高的民調而躍上媒體版面,但就在近期一件法院判決中,揭露基金會存在職場霸凌案,並非常見的上對下型態,而是下對上甚至氣走主管的特殊情形,霸凌主管的部屬「惡人先告狀」申訴主管霸凌,基金會要調動他職位遭到拒絕,因此炒魷魚,結果這名以下犯上的員工告基金會違法解雇,但法院調查後認定他愛吵架、破壞職場氣氛又屢勸不聽,已經提供他調單位的選擇,是他自己不要,判決基金會解雇合法。

依據法院判決,原本在永續能源基金會擔任會展中心高級專員、月薪5萬1千元的林姓男子,2022年1月到職後不久,就介紹邵姓友人也到基金會工作,2人會反抗主管指揮、不做主管交辦的工作,還會指責、言語霸凌同事。

有一名比林姓男子晚5個月來基金會上班的張姓資深經理,因為帶不動他,向基金會反映無法共事,而且有其他同事也覺得林姓男子很難相處,但林姓男子聯合邵姓男子,在2023年6月聯名向基金會董事長申訴張姓經理霸凌,3個月後經理就離職了。

跟張姓經理離職差不多的時間,基金會的霸凌案調查報告出爐,結論卻是大逆轉,林姓男子才是霸凌者,為了反抗主管指揮監督,動不動就用言語霸凌方式批評、檢討主管和同事,害主管、同事敢怒不敢言。

霸凌案調查報告指出,林姓與邵姓2名高級專員,一直注意2位主管及其他同仁的行事作為,並一再公開在群組提醒業務作為及缺失,有時甚至以言詞攻擊;2名高級專員「以幾近批評、指責,嘲諷言詞,且兩位對主管的言語態度極為不佳,甚至爭吵,讓主管及同仁身心嚴重受創,紛紛尋求調職或離職」。

這段以下犯上的職場霸凌,還有對話紀錄為證,張姓經理曾跟基金會副執行長表示:「這裡的環境氛圍讓我很緊張」、「兩位(林與邵)覺得自己的提醒完全沒有問題,口氣也很OK...這實在...」;會展中心另一名孫姓經理也跟副執行長發牢騷:「請同仁不要有事沒事就用言語霸凌或質疑同事做事態度...我跟他們無冤無仇,真的不需要這樣說話...一直把比他們資深的人逼走,難道就是他們的績效嗎..我無法再跟他們兩位共事下去」;還有一名黃姓管理師幾近崩潰跟副執行長抱怨:「這負面情緒太影響生活品質了,明天說明會後我就會退群...我為什麼要接受這種職場霸凌,基金會又為何會讓這種現象長期存在,不可思議!」

霸凌案調查完畢2個月後,永續能源基金會承辦一場活動,林姓高級專員又抗命還罵主管,基金會認定他破壞各部門之間的和諧、欠缺團隊意識、漠視職場倫理,已經影響同仁士氣,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要調到其他單位,林姓男子仍然拒絕,所以直接解雇他。

林姓男子提告主張他「戮力從公」,並未違反工作規則,基金會卻說他不適任必須調職,他不配合就被解雇,不符合解僱的最後手段性原則,認為僱傭關係仍然存在。

永續能源基金會表示,林姓男子顯然嚴重破壞職場和諧,影響同仁對職場秩序的信賴,也減損基金會的領導統御效能,客觀上很難期待用解僱以外的手段來繼續雙方僱傭關係,因此基金會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終止兩造間勞動契約,應該是合法的。

法官看了霸凌案調查報告、會展中心人員的對話紀錄,並傳喚副執行長作證,副執行長說林姓專員嚴重影響主管指揮與監督業務的權力、對主管態度差、毫無職場分際、對於指派工作一再推託配合度極低,通知他改善也沒用;會展中心2名經理和管理師不是提離職就是想調單位,林姓專員歷任主管對他的看法都是工作很難分配、不好溝通、容易爭吵,林姓專員申訴張姓經理霸凌也不是事實。

法官考量,林姓男子確實影響主管、同事的工作,基金會詢問調職並未違反「調動五原則」,而且用意是為保護其他同仁的身心健康與安全,沒有不當動機與目的,判決基金會解雇合法,駁回林姓男子復職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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