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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誣告案二審仍判有罪!刑期降為6月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二審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圖/記者劉松霖攝,2025.06.26)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二審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圖/記者劉松霖攝,2025.06.26)

[NOWnews今日新聞] 因立院助理費詐領案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2022年不滿旅美教授、筆名翁達瑞的陳時奮發文指控她博士論文抄襲,提告加重誹謗,檢方不起訴之後,陳時奮提起自訴,反告高虹安誣告罪,台北地院一審判刑10個月,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在今天上午宣判,仍判高虹安有罪,但刑期減少為6個月。

一審法官認為,高虹安明知博士論文抄襲她任職資策會期間與2名同事、指導教授李傑共4人合著的期刊論文,為了讓陳時奮遭判刑,仍在2022年8月26日提告加重誹謗罪,意圖嚇阻各界繼續討論、批評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的問題,以製造寒蟬效應。

北院是以北檢不起訴陳時奮的處分書內容為基礎,而北檢偵辦陳時奮是否誹謗高虹安時,比對高虹安論文和資策會論文,認定2篇論文有許多內文近似、圖樣相同、表格內數據也相同的狀況,做出高虹安引用已經逾越合理範圍的結論。

北院合議庭因此判定,高虹安為了避免陳時奮的指摘影響選情才會提告,不僅虛耗偵查資源,妨害我國司法權的行使,並使自訴人面臨刑事追訴的風險。

高虹安不服一審判刑10個月,上訴仍採無罪答辯,她主張當初提告是因為陳時奮有許多誇大不實的指控,例如被教授除名、博土論文達3分之2抄襲,並非針對她被指控抄襲的部份。高虹安還舉林智堅論文抄襲案為例,陳時奮曾說林智堅沒抄襲卻指控她博士論文有抄襲,質疑這是雙標,請法官改判無罪。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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