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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 Pay准設電支!分手一卡通 金管會關注

▲金管會許連加網路公司可LINE Pay申設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規定最晚在明(2026)年1月17日取得執照,並在7月17日前開業。(圖/NOWnews資料照)

▲金管會許連加網路公司可LINE Pay申設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規定最晚在明(2026)年1月17日取得執照,並在7月17日前開業。(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金管會今(17)日許可LINE Pay連加網路公司申設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將設立全資子公司「連加電子支付公司」經營電子支付業務,最晚必須在明年1月17日前申請核發營業執照,並在核發後6個月內開業,也就是說最晚要在7月17日前開業。至於LINE Pay與一卡通票證公司將於今年12月31日終止合作,iPASS MONEY從LINE Pay錢包獨立,金管會將持續關注雙方辦理情形,確保雙方客戶權益保障。

金管會表示,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許可,應由發起人或負責人檢具相關書件向主管機關為之。連加網路公司依規定檢具相關書件,申設連加電子支付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金管會經洽會中央銀行意見後,審核通過該公司申請案。

金管會這次許可連加電子支付公司可經營的業務項目,包括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辦理國內小額匯兌、提供特約機構收付訊息整合傳遞、提供使用者間及使用者與特約機構間訊息傳遞及提供紅利積點折抵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服務等業務。

不過,金管會也表示,連加網路公司仍屬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其客戶權益不受本申請案影響,但其客戶註冊成為連加電子支付公司的使用者,將可享有儲值、轉帳等更多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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