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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火55死 內政部:全面檢討工安

▲香港大埔宏福苑26日下午發生大火,已知造成55死、72傷。(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大埔宏福苑26日下午發生大火,已知造成55死、72傷。(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NOWnews今日新聞] 香港大埔區宏福苑社區大火死亡人數攀升至55人,港府在滅火過程發現外牆保護物料的蔓延程度不尋常。對此,我國內政部27日表示,香港火災因使用竹、木作施工架,台灣目前已鮮少使用。內政部強調,台灣的鋼管施工架及安全網等均須符合國家規範,每年也都會定期與不定期要求地方政府進行抽查。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在記者會說,台灣施工架採用勞動部《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範,鋼管施工架須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安全網部分,依《營造安全衛生實施標準》第22條,其材質強度、檢驗方式及張掛方式,都必須符合$CNS14252$、$CNS16079-1$以及$CNS16079-2$標準。

董建宏提到,對於香港這次大樓火災,內政部表達非常遺憾。政府將通過這一次大火狀況,全面檢討目前大樓興建狀況,並積極進行相關檢查。他也呼籲勞工應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因天氣酷熱等因素未戴頭盔,政府積極檢查希望盡量做到零公安的狀態。

董建宏談及高樓救火限制時表示,台灣建築法規規定,建築物達到一定高度後,滅火方式是仰賴建物內部的消防設施,例如台北101大樓頂樓的水即是滅火的關鍵。他強調,所有建築相關消防器材、滅火裝設、防火空間等避難設施都要達到國家標準,不符合法規者不會核定使照。

消防署補充,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建築物應設置滅火、警報、避難及消防搶救上必要設備。內政部民國78年發布的設置標準,即規定11樓以上樓層必須設置自動撒水設備;《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也規定,16樓以上或50公尺以上的高層建築物,應整棟設置自動撒水設備,確保高樓層的消防安全。

消防署指出,建築物依樓層或高度,應設置安全梯、特別安全梯供內部人員避難使用。當高層建築發生火災,人員可利用安全梯進行逃生,並不會因居住樓層高而使傷亡風險增加。消防署提醒,供公眾使用建築物、高層建築物,平時應關閉安全梯的防火門,避免火、煙蔓延,阻斷逃生路徑。

最後,消防署提醒,高層樓利用雲梯車救援仍有其不確定風險,因此建議仍應以建築物內部固定的安全梯等作為主要逃生路徑,以確保自身安全。國土署每年也會強而有力地要求地方政府抽查,同時鼓勵民眾檢討和舉報公安,確保施工過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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